首頁
1
活動及訊息
2
其他
3
職安卡不是問題,但「強制+指定機構+取代雇主責任」才是真正的危險-自辦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(6小時/職安卡/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)4
https://www.msd.org.tw/ 中華民國海洋事業安全發展協會
中華民國海洋事業安全發展協會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2號B1/G14區(湯城園區/商場中庭)為提升服務品質,請先電話預約服務,謝謝!
制度失能已非警訊,而是造成死亡的直接原因 營造業長期被稱為職災「死亡之組」,不是偶然,而是制度崩壞的結果。 二○二四年墜落死亡 83 人,其中 71 人未受訓,占比近 86%;二○二五年重大職災死亡 105 人,仍占全體 42%,墜落致死更高達 67%。 這些數字清楚揭露: 現行訓練制度失效、外訓卡化氾濫、形式主義橫行,已成為職災的結構性根源。 當訓練被簡化為「送外訓、拿卡過關」,ESG 的「人員安全」與「營運韌性」就淪為空話,而承擔後果的永遠是第一線勞工。 FHK 職安自訓聯盟成立的目的,就是要阻止這種制度性傷害繼續發生。 改革一:回到法制本意,讓雇主無法再逃避自辦訓練責任 《職安法》與《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》第 17 條明確規定: 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是雇主的法定責任,不是外包責任。 但多年來,外訓卡化讓企業輕易逃避義務,訓練內容與現場風險完全脫節。 FHK 職安自訓聯盟的監督主張: 雇主必須回到法制本意,全面恢復自辦訓練責任 訓練品質必須可稽核、可追溯,而不是紙本簽到自我證明 教材必須依工法、設備、風險更新,而不是多年不變的 PPT FHK 結合學者、專家、產業、雇主與勞工,協助企業建立真正貼近現場的訓練模組。 如果企業仍能靠外訓卡過關,訓練制度就永遠是「合法但無效」。 改革二:建立跨產業訓練交流平台,終結「各做各的」的品質斷層 目前訓練品質落差極大: 有的扎實、有的敷衍、有的甚至把訓練當行政負擔。 這種碎片化狀態讓整體產業安全文化無法提升。 FHK 職安自訓聯盟的推動任務: 建立真正能運作的交流中心,而不是掛名平台 要求企業共享事故案例、改善紀錄與教材,避免資訊封閉 推動跨企業師資共用,讓具現場經驗的講師提升訓練一致性 FHK 的角色不是「協助」,而是推動、整合、監督: 讓營造、製造、物流等高風險產業能共享知識、同步提升,而不是各自為政。 如果平台無法促成知識流動,它就只是另一個行政花瓶。 改革三:將訓練成果納入治理指標,讓企業無法再以形式主義過關 只要訓練成果不被檢視,企業就永遠能用「有上課」掩蓋現場風險。 FHK 職安自訓聯盟的治理要求: 建立行為改善、違規減量、風險辨識能力等可量化指標 導入數位化追蹤系統,讓訓練紀錄透明化、可查驗 將訓練成效納入 ESG 評鑑與治理報告,終結表面功夫 FHK 的任務是讓訓練不再是「成本」,而是企業治理的一部分。 沒有成果檢視,就沒有真正的訓練。 制度不改革,職災就不會減少 重建職安訓練治理,不是「優化流程」或「提升意識」這種溫和語言。 這是一場必須正面面對的制度戰: 對抗訓練外包化 對抗責任外移 對抗形式主義 只要訓練仍停留在紙本、簽到、外訓卡,職災就不會減少。 真正的改革,必須讓企業負責、讓訓練落地、讓成果被檢視。 而 FHK 職安自訓聯盟,就是這場改革中最堅定、最具行動力、最能整合跨界力量的推動者。 職安隨身小幫手,陪你一起走, 歡迎隨時諮詢: 請點選連結 https://lin.ee/ik6RFXeLINE ID:@110sircy 網址:www.fhk.org.tw https://www.msd.org.tw/hot_532830.html 重建職安訓練治理:從數據警訊到制度崩壞的三項急迫改革 / 自辦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(6小時/職安卡/公司是法定訓練單位) 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不能被消失 2026-04-25 2027-04-25
中華民國海洋事業安全發展協會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2號B1/G14區(湯城園區/商場中庭)為提升服務品質,請先電話預約服務,謝謝! https://www.msd.org.tw/hot_532830.html
中華民國海洋事業安全發展協會 新北市三重區重新路五段609巷2號B1/G14區(湯城園區/商場中庭)為提升服務品質,請先電話預約服務,謝謝! https://www.msd.org.tw/hot_532830.html
https://schema.org/EventMovedOnline https://schema.org/OfflineEventAttendanceMode
2026-04-25 http://schema.org/InStock TWD 0 https://www.msd.org.tw/hot_532830.html


最近政府研擬將台灣職安卡制度強制推行,表面上是「提升安全」,

但實際內容卻正在悄悄走向一個全球少見、甚至沒有國家敢做的方向:
強制上課+指定少數機構+費用翻倍+取代雇主責任
這是把「安全」變成「市場」,把「責任」變成「收費」。
所有國家都有卡,感覺職安卡好像是符合國際思維?
事實上!沒有國家這樣玩
澳洲 White Card、英國 CSCS、新加坡 CSOC、香港 Green Card、日本技能講習……
全球制度的共同點只有一個:
卡=最低基礎安全知識
雇主教育=現場安全訓練
沒有任何國家把政府課程拿來取代雇主的法定義務。
沒有任何國家把制度擴張到「所有人都要卡」。
沒有任何國家把訓練市場變成「指定少數機構」。
台灣現在的方向:完全背離國際職安法精神
政府想把職安卡變成:
• 進工地就要卡
• 研擬所有行業都要卡
• 不採納雇主提供教育、導致雇主不用教,勞工自己去上課
• 外訓 600–1000 元 → 指定機構 1600 元
• 市場從自由競爭→政府指定、準壟斷
這不是安全制度,
這是「把雇主責任外包給勞工」+「把訓練市場集中化」。
⚠️ 強制+指定=市場壟斷
原本外訓單位 600–1000 元,市場自由競爭。
政府若只指定少數機構:
• 價格自然上升
• 1600 元只是開始,不是終點
• 供給變少、需求變強制,價格只會越來越高
這就是典型的「政策製造壟斷」。
⚠️ 費用翻倍=勞工負擔加倍
很多勞工是自費上課,還要少賺一天工資。
雇主提供教育0元 → 600 元 → 1600 元,對日薪工、臨時工衝擊最大。
安全教育本來是雇主的義務,現在卻變成:
雇主依法實施教育被否定,「勞工自己去指定單位上課、自己付錢、自己負責。」
這完全違反《職安法》的立法精神。
⚠️ 雇主責任被弱化=事故風險上升
政府想用職安卡取代《職安法》第 17 條的 6 小時雇主教育。
但國際制度都明白:
政府課程教的是通則,雇主教育教的是現場危害,沒有任何國家把兩者混為一談。
⚠️ 職災司法判例也不看「卡」
台灣的職安事故判決一再強調:
• 雇主是否安全教育、告知危害、管理風險
法院從來不會因為「工人有沒有卡」,或是「雇主已經花錢讓勞工取得卡」而減輕雇主責任。
因為卡不能代表現場安全。
⚠️ 重複訓練不是問題,形式化才是問題
台灣職安卡其目的包含避免勞工重複訓練,浪費資源?」
每個現場狀況不同,危害因素也不同,重複訓練怎麼了?
會覺得「浪費」的,通常是把安全教育當成形式業務的人。
 職安卡不是問題,把職安卡變成「強制+指定+費用翻倍+取代雇主責任」才是最大的問題。
這是制度走偏、責任錯位、成本轉嫁、壟斷成形。
真正的安全,永遠來自現場,而不是一張卡。